桂、常、耒三地检、生、自、林、水五家单位在实地检查
为深入贯彻生态文明思想、法治思想,落实最高检《关于长江经济带检察机关办理长江流域生态环境资源案件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深入推进跨区域公益诉讼检务合作,结合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10月12日,湖南省郴州市桂阳县人民检察院、湖南省衡阳市常宁市人民检察院、耒阳市人民检察院,根据三地检察机关共同签署的《关于建立舂陵水流域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公益诉讼检察跨区域协作机制的意见》,会同三地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水利局开展整治舂陵水流域专项执法监督活动。
使用无人机等设备固定证据
活动中,三地执法人员对舂陵水流域生态环境进行了实地检查,利用无人机、录音录相设备固定了证据,三地检察机关人员进行了现场监督和调查取证。
联合执法现场座谈会
联合执法后,三地检察机关就解决跨区域公益诉讼案件发现难、打击难、取证难、监管难、移送难、诉讼难等问题进行了座谈交流。三方表示,以本次联合执法监督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公益诉讼案件信息共享、调查取证、移送起诉、监督执法等方面协作配合,凝聚跨区域生态公益保护合力,推动舂陵水流域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再上新台阶。(记者廖米米 通讯员冯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