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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馨食品净利升势不同步现金流 毛利率降依赖下游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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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2-20

中国经济网编者按:浙江德馨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馨食品”)近日更新招股书,公司拟于深交所主板上市,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胡德、吴翔。 

  目前,公司聚焦于现制饮品配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能够为下游企业提供果蔬汁饮料浓浆、植物蛋白饮料浓浆、NFC茶汤等系列饮品浓浆;咖啡调味糖浆、黑糖糖浆、竹蔗冰糖浆、零卡糖浆等系列风味糖浆;饼干碎、寒天晶球、果冻等系列饮品小料;可以有效满足客户多产品类型、多规格要求的一站式采购需求。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德馨实业持有公司75.2937%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林志勇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林志勇直接持有公司359.82万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7.1295%。同时,林志勇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德馨实业53.7040%的股权并担任其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系公司控股股东德馨实业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其通过公司控股股东德馨实业间接持有公司2,040.75万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40.4357%,并可以间接控制公司控股股东德馨实业持有的公司3,800.00万股股份所对应的表决权,占公司股本总额的75.2937%。此外,林志勇系公司股东昇远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由此,林志勇可以间接控制公司股东昇远合伙持有的公司50.67万股股份所对应的表决权,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0040%。 

  除上述林志勇直接或间接持有及控制的公司股份外,2022年5月18日,林志勇、史文超、吕怡签署了《关于浙江德馨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致行动人协议书》,约定其对公司重大事项涉及行使股东权利时保持一致意见,如出现意见不一致的,以林志勇的意见为准,协议有效期为自协议生效之日起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 

  德馨食品拟募集资金90,000.00万元,分别用于年产3.8万吨饮品配料生产基地项目、饮品配料和烘焙产品生产线项目、植物基饮料生产线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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